委員
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進一步瞭解「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」:
職稱 |
身份別 |
姓名 |
召集人 |
獨立董事 |
簡學仁 |
委員 |
獨立董事 |
林大生 |
委員 |
獨立董事 |
莊水吉 |
審計委員會之職權範圍
依本公司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」及相關法令規定履行下列職權,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:
(一)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(二)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(三)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(四)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(五)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(六)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(七)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(八)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(九)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(十)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。
(十一)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
標題 |
通過日期 |
檔案下載 |
南電審計委員會
組織規程 |
109/3/18 |
文件下載
|
審計委員會
運作情形
進一步瞭解本公司「
審計委員會112年度運作情形」。 |